院机关各处室、各系部、院属各单位:
根据学院校历和具体工作安排,经研究,现将2020-2021学年寒期放假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、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3日,期末统考结束后放假。2月28日全体学生报到,3月1日正式上课。
2、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25日。1月15日(周五)下午在学院操场举行“歌唱祖国迎新春活动”。2月27日,中层干部、全体教职工上班。
3、产业部门放假时间根据情况自行制定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寒假期间,院领导按分工履行职责。各部门认真落实寒假期间工作安排,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从1月25日起安排好值班人员,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。
2、学生离校前各班级组织安全教育,各部门在放假前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对所辖区域进行防火、防盗、防水等安全检查;离校前各部门要拉闸断电,关好门窗,加贴封条。
3、寒假期间,全体教职工须严格遵循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自1月18日至下学期开学期间:一律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;离开南京市(江苏省内),必须向所在部门报备;离开江苏省,必须书面按程序报批。各部门每天汇总部门员工行程动态于下午15:00向政工处报备。全体中层干部须24小时开手机,保持通讯通畅。
4、职工交通车于1月18日-2月26日停发,2月27日正常发车,寒假期间到院上班的人员可乘坐驾院学员班车。
5、假期值班人员工作用餐由各部门于1月22日前填写《职工就餐券申领表》(见附件)至办公室备案后统一领取餐券,到驾院食堂用餐;1月18日-1月22日上班人员正常在学生服务中心就餐;2月11日-2月17日值班人员在办公室领取备餐。
6、学院总值班人员做好假期校园巡查和安保工作,具体安排见寒假职能部门值班表。
院办
2021年1月18日